收寄原则:
一、禁止收寄:禁止收取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、有毒、放射性及违法物品。
二、限制收寄:
尺寸和重量:
①陆运快件:单件计费重量不超过130KG或三边(长、宽、高)分别不超过2.5米、1.5米、1.5米;
②航空快件:单件计费重量不超过80KG或三边(长、宽、高)分别不超过2.5米、1米、0.8米;
特殊说明:顺丰时效产品需按照各时效产品的重量及尺寸要求执行。
航空限制:原商业包装液体、膏状、粉末类食品可通过航空方式发运,如原包装的奶粉、咖啡粉、保健品、矿泉水等;非商业原包装的其它液体、膏状、粉末类物品需提供《鉴定报告书》在发运机场报备通过后方可发运航空。
化工类:除日用化工品外(如牙膏、洗面奶、洗洁精、化妆品),其它化工类物品需提供安全属性证明材料,确认安全后,将证明材料随货寄出。若需要通过航空发运的,需提供《鉴定报告书》在发运机场报备通过后方可发运航空。
活体动物类:除大闸蟹、甲鱼、大龙虾外,其它活物体动物禁止收寄。
电池类:
①航空收寄标准:
检测报告:必须提供符合UN38.3测试和1.2米跌落试验相关检查报告;
报备: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向机场安检报备通过后方可发运;
包装:必须为商业包装,每台电子产品最多配2块电池,且机电分离,电池须独立密封包装;机电一体的电子产品须关机。
②电池禁收:禁止收取摩托车、汽车、电动车(含电动单车、三轮车、平衡车)的蓄电池,禁止收取额定能量大于100WH(瓦/小时)的锂电池或充电宝。
生鲜、时令水果类:为保证物品运输品质,部分时令蔬果类单票不能超过5KG,大闸蟹单票不能超过10KG,如超出需分票寄递,各地如有特殊要求,以当地收派员核实为准。